客户开发定制的心理素质测评软件,著作权的归属问题
客户开发定制的心理素质测评软件,其著作权自然归属客户,只是有个特殊情况需要注意。
客户付费定制开发的心理素质测评软件,软件著作权及全部源码、文档类的素材资源,当然属于客户方。不过有个特殊情况,如果所付费开发的功能,是在原有成熟框架软件基础上,不是全部定制开发,仅仅是某个特定功能的定制开发,这种情况怎么办?
西北某科研机构委托李守龙心理科技团队,在原合君心理测评系统开发某个特定功能的心理素质测评软件,负责对接的杨老师,提出这款软件的整个知识产权应该归于他们单位。
对此,我方认为,原有的心理测评系统,在这个特定功能开发之前,就已经存在,也恰恰是由于其存在的量表编辑功能,与数据接口对接功能,让杨老师符合他们的需要。只是他们更关注的另一个功能,在原心理测评系统上没有这个功能(暂称为W功能)。对此,他们付费开发的W功能,全部知识产权归杨老师单位,这个毫无疑义。
当然我们也会对W功能做限制,不会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开放这个功能,只限杨老师他们机构使用的心理测评系统软件具有该功能。其实就相当于他们买断了W功能的所有权利。
对此,杨老师也表示了同意,因为这样对彼此双方才是公平合理的。否则,整个系统的知识产权归属于付费方,但付费方仅仅针对W功能做付费开发(买断),而不是对整个合君心理测评系统/心理素质测评软件买断,对我们就是一种损失。
其实,商务合作过程中,这种类似的沟通交流是经常遇到的,各自为自己利益争取,都是可以理解的。只要我们彼此有充分的理由与多考虑对方的立场,就会有更好的结果。
所以,面对二次开发或特定功能定制开发的客户,提前沟通好,其关注的功能如果是专有功能,只限对自己单位使用,所支付的定制开发费用自然会高,而且著作权等知识产权,全部归于委托方。委托方开发完也不应该使用或转让这个功能。这种彼此利益的关切,都被双方所认可。
李守龙心理测评系统/心理素质测评软件,可以接受在原有软件基础上的定制开发或二次开发。在客户付费定制的功能上,彼此可以充分考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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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守龙心理测评系统遵循医疗流程路径,符合医Y收费流程、一对一测评、咨询开单模式。高级程序猿做技术支持,心理素质测评软件使用的问题都是小问题,或者不叫问题。
【李守龙博文日记总第1246篇,2021-107】